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我校2005级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将于下学期全面启动,为了做好毕业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
2005级非师范专业本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由各学院自行联系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各个专业教学计划,制订详细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包括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分组、实习指导安排等),报教务处实践科。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安排实习的专业,实习工作计划上报时间为本学期放假前;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安排实习的专业,上报时间在下学期放假前。学校将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对实习工作进行检查。
二、师范专业教育实习
1.实习方式
师范专业教育实习仍以学校集中安排方式为主,同时允许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集中实习拟安排在徐州市区及铜山新区的部分中学;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其联系单位与学校安排的集中实习单位相同的,由学校统一联系和安排,纳入集中实习。
2.实习时间
2005级师范专业教育实习仍按原教学计划执行,时间定为2008年10月8日—11月16日(共6周)。集中实习的学生国庆节假后正常返校,于10月8日集体进实习点,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国庆节假后不再返校,10月8日直接进实习点参加教育实习。
3.相关工作
(1)请各有关学院近期将实习安排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2005级师范生,同时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登记实习意向,于 6月20日前将统计结果(统计表见附见2)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请各学院自行打印实习联系函(见附3)并加盖学院印章后下发给自行联系实习的学生。学生须持统一印制的联系函联系实习单位。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时间截止到下学期开学前。
(3)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将实习单位接收回执报所属学院以确认实习单位。各学院于9月10日下班前将汇总的实习信息和指导教师名单电子稿(汇总表见附件4)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9月15日-22日学校联系落实集中实习的学校,9月23日-24日确定实习名单,9月25日公布实习名单。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附件: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