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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

转发教务处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教育部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8-15浏览次数:357

徐师大教〔2008〕16 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和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20号)的文件  精神,现就我校2008年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推荐申报工作,抓住这一专业建设和发展的良好机遇,结合教育部通知的精神,切实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完成推荐工作。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等根据《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推荐申报数量
  根据苏教高〔2008〕20号文件规定,我校推荐限额为三个。
  三、推荐程序
  在现有的省级品牌特色专业中择优申报,已遴选为第一、二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不再作为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复申报。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会议评审并审定推荐结果,经上网公示推荐名单后,向教育厅正式推荐。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统一填报《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于5月30日之前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3份及《高等学校“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1份交教务处高教研究所。
  2.学校于6月3日之前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遴选出3个专业向教育厅推荐参评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3.被确定为推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于6月6日下班前将《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16份,要求按统一格式A4纸双面打印,表式见附件,按册整理,不装订,封面由教务处统一制作)、《高等学校“第三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咨询电话:83403041(3041)
  联系人:郑文娟
  电子信箱:gjyj@xznu.edu.cn
 
  
  附件: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特色专业  推荐申报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085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