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苏人通〔2013〕1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进行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要求
各单位依照《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苏师大发〔2013〕33号),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设置的岗位及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岗位聘用组织权限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织负责本单位四级、七级及以下教师岗位;四级及以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聘用。
各单位二级、三级、五级、六级教师岗位(含“双肩挑”岗位);三级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经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和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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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涉及的人员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及由学校与之签订用人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对
后勤集团、科文学院等单位签订用人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五、上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方案内容要求
1.江苏师范大学岗位总量和岗位分布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以及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3.组织实施的聘用程序、组织结构、工作组成员名单。
(二)各单位聘用工作材料上报要求
1.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
2.单位审核后的二级、三级、五级、六级教师岗位,三级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4)。需要同时提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利证书原件,科研项目立项书或结项书等支撑材料。
3.江苏师范大学专业技术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5)
4. 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5. 江苏师范大学位岗位设置与聘用情况汇总表(附件7)。
电子文档发至liufeng@jsnu.edu.cn,联系人:刘峰;联系电话:83500205(8205)。
六、教学与科研审核各单位的教务秘书和科研秘书对申报人的教学和科研情况进行初审,初审的材料作为学院(单位)评审和推荐的附加材料。各单位人事秘书根据初审后的《教学情况一览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填报《江苏师范大学专业技术教学科研情况汇总表》。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织在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时,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情况一览表》和《科研成果一览表》进行二次审核,签署单位意见后,和其他需要上报的材料一并上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
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将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等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供校评审委员会。
七、有关情况说明
1.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
2. 各单位聘用人员时,须由本单位讨论研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赞成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者为通过)。
3. 各单位要严格在分配的职数限额内聘用人员。
4. 凡在外进修及攻读学位人员、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
下列人员暂缓聘用:(1)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国保留公职人员;(2)单位公派出国到期未归人员;(3)病、事假离岗超过半年的人员;(4)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无明确结论的;(5)其他应暂缓聘用的人员。
5. 关于时间界限。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任职年限、现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
6. 关于论文(著)要求。论文(著)须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上以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7. 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8.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保证岗位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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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