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根据《关于转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9〕14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学发〔2019〕20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建档的学生,或未建档但近期家中突发变故的学生。
二、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学费与住宿费之和,且不得突破贷款上限,本科生贷款上限为8000元。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学生在校剩余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信息录入
1.首次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录入
首次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2019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1),各班级于5月10日前汇总纸质申请表交至团委办公室并进行系统录入。
2.办理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信息录入
首次或有续贷需求的办理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附件2)(根据各省实际需要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于5月10日前汇总交至团委办公室。
3.续贷声明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已经办理过江苏省和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于5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将无法办理贷款。
续贷学生自行打印《贷款申请表》并签字后,可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五、工作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和社会公正问题,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认真组织落实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各班级将所有申请贷款同学信息汇总,填写化学-2019年助学贷款名单(附件3),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10日前发送至公共邮箱jsnuhgxy@163.com。
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835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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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