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 发〔2016〕2号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海菲曼”科技创新基金资助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海菲曼”科技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一) 论文
1.科研成果必须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江苏师范大学”。
2.根据成果发表刊物和学术影响程度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以下期刊学术影响程度依次递减)
(1)在SCI、EI上发表
(2)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3)一般省级刊物上发表
(二)专利
凡是获得专利的学生,可以向基金会提交专利证书(注明专利号),经评审通过后,给予奖励。
(三)科研项目
1.学生作为国家级科研项目(如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第一主持人;
2. 学生作为省级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
3. 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项目作为奖励标准。
(四)获奖
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中(大小挑战杯、师范生技能大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获奖,根据获奖情况进行不同额度的奖励。(若是团队集体获奖,则以团队为一个获奖单位),同一奖项以最高级别奖项作为奖励标准。
三、评定时间
2015年12月1日以后的科技创新成果均可提出申请。
四、评定程序
1.学生本人或团队提出申请,并提交《“海菲曼”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 学院“海菲曼”基金评审组根据申请情况进行评定。
五、工作要求
1.申请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相关奖励并给予相应纪律处理。
2.请于12月28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成果、证书等复印件)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snuhgxy@163.com,联系人:李洁老师,电话:83500063(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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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