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凝聚科技工作者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特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做出相应调整。详情点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国家基金委相关通知精神,现对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及结题项目时间节点重新通知如下:
1、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具体内容 |
2020年3月20日前 | 学院对申请书形式审查 | 各项目申请人递交《申请书》至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并完成修改 |
2020年3月20日 | 申请书提交学校 | 各学院将项目《申请书》最终版(网上点击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递交至科研院 |
2020年3月20日-31日 | 学校组织申请书形式审查 | 科研院将集中进行形式审查 |
2020年3月31日 | 形式审查结果反馈 | 科研院反馈形式审查结果并退回《申请书》 |
2020年4月1日-4月3日18时 | 申请人进行最终修改并提交 | 申请人根据形式检查反馈意见修改并最终提交申请书 注意:我校申请系统的关闭时间为4月3日18:00!!! |
2020年4月3日起 | 科研院审查、提交相关材料 | 科研院将汇总我校2020年申报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届时我校ISIS系统将不再开启 |
2、本年度所有申请类型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报,申请人最终版本无需提交纸质版本,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3、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我校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4、对于2019年资助期满的资助项目,电子结题材料接收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3月1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时。我校系统截至时间为:2020年4月5日16时。项目负责人应在信息系统中提交电子结题材料,科研院对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逐项确认,可暂时不提供纸质结题材料。纸质结题材料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另:2020年3月20日前,各结题负责人需将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决算表》以及最后一页《签字及审核意见表》单独两页电子稿上交各学院,各学院汇总后发送至项目管理科,项目管理科会同计财处审核后,返还加盖公章的纸质页,对于有问题项目将退回修改。
5、我校2016年结题项目结余资金退回时间截至自5月8日16时,所有结余基金项目清算时间为4月30日,请各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
6、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科学技术研究院通知。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袁博,盖宏伟
联系电话:83500232,618145,6401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