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复试差额比例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化学 | 全日制 | 不低于120%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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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 全日制 | 不低于12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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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教学(化学) | 全日制 | 不低于12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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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与拟调剂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签订就业协议或就业合同的全日制专业考生可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
(二)调剂复试考生的工作程序
学校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拟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信息、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调剂复试办法和联系咨询电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复试名单。
(三)学院研招咨询电话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165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5月13日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 |
5月14日 | 复试考生在线模拟测试 |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 |
5月15日 | 须加试考生参加加试 |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 |
5月16日 | 第一志愿考生综合复试 |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 |
5月20日后 | 调剂考生复试 | 另行通知 |
四、复试流程
(一)第一志愿考生综合复试时间:
化学专业:5月16日14:00开始;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5月16日14:00开始;
学科教学(化学)专业:5月16日14:00开始。
(二)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复试平台,测试视频、语音功能
(三)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等候区
1.根据随机号确定复试顺序;
2.了解《江苏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3.了解学院拟录取办法。
(四)接到考官邀请进入复试区
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及时与考务人员电话联系。
(五)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考核内容
(一)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总分2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由学院复试专家小组负责。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二)外语能力考核(总分20分)
主要考核考生理解并回答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专业知识等问题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组织,现场给分。专家评分采取实名制,计分办法为各位专家打分累计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试成绩
考生参加统考成绩(满分500分)
(二)复试成绩
满分220分,其中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20分。
(三)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四)调剂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作为考生拟录取与否的依据。
(五)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若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初试中英语成绩、初试中政治成绩的高低排序。
七、录取原则
(一)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非全日制和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政治品德表现不合格者;
4.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即达不到120分);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者(即达不到60分);
6.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复试操作系统
考生提前进行设备调试和网络测试。确保所用复试设备视频与语音功能稳定正常。网络建议使用宽带(WiFi)网络和流量两种模式,一种方式断网后可及时转换其他方式连接,并确保手机4G上网流量充足。
(二)考生须选择合适复试场所
考生应选择安静、照明条件良好且相对封闭的空间作为视频复试场所,不得选择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场所。
(三)考生在“双机位”模式下参加综合复试
一个机位用于复试,另外一个机位用于实时监控(摆放在考生侧后方45°位置,能够全程拍摄考生本人和复试屏幕)。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考务人员联系。
(四)考生须清理与考试有关的物品,确保信息畅通
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放置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QQ、微信、手机短信、闹钟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并确保所用复试设备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五)考生不得录音、录像和录屏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复试结束前不能离场
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考务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要携带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九、其他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研究生院和学院监督小组的全程监督。学院监督电话:0516-83403165,电子信箱:22725936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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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