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37号)、《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36号)的规定,决定评选校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37号)、《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3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
1.优秀研究生的推荐名额为所在学院07、08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为所在学院07、08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20%以内。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2),并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