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09]171号)精神,我校研究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统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名单,并认真填写《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附件3),请于2009年12月7日前集中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文档发至yjyk@xznu.edu.cn。
联系人:鞠敏,联系电话:835366320。或与云龙区居民医保中心联系,联系人:倪娜,联系电话:1395229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