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竞赛网站:http://wzc.njut.edu.cn/hxhgjs
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
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江苏省大学生
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的通知
苏化学竞赛〔2010〕1号
各有关本科高校:
根据《关于举办首届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的通知》和《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章程》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江苏高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本科化学化工教育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7月12日-15日在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举办首届江苏省高校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本届竞赛由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主办,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协办,南京工业大学承办。现将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竞赛内容、参赛对象、参赛要求
详见《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章程》。
二、竞赛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参赛回执”(附件1)邮寄并E-mail给竞赛组委会。
2.各高校可向竞赛组委会各提供20位学生的名单分别参加化学类和化工类竞赛的抽签。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化学组参赛指导教师与参赛候选学生名单”(附件2)和“化工组参赛指导教师与参赛候选学生名单”(附件3)邮寄并E-mail给竞赛组委会。
3.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参赛费汇给竞赛组委会,参赛费为3000元/队。账号户名:南京工业大学,账号:033471084040001399,开户行:农 模 支 。
4.6月20日左右,竞赛组委会从各单位所报的20名候选名单中随机抽取3名作为正式参赛选手,并将名单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三、竞赛日程安排
1.7月12日下午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7月13日上午竞赛开幕式;
3.7月13日下午笔试部分竞赛;
4.7月14日全天操作部分竞赛;
5.7月15日上午返回。
四、其他事项
1.竞赛期间的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参赛高校自理。
2.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咨询。
五、组委会秘书处通讯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南京工业大学
邮编:210009
联系人:朱红军 刘建兰(化学组) 谷和平 夏毅(化工组)
电话与E-mail:
朱红军 13951793445 hjzhu@njut.edu.cn
刘建兰 13851687959 njutljl@163.com
谷和平 13912986091 hpgu@njut.edu.cn
夏 毅 13913338017 xiayi@njut.edu.cn
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首届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
参 赛 回 执
学校名称 | | 联 系 人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Email地址 | | 传 真 | |
拟参赛组别 | 领队: 移动电话 | ||
□化学组 指导教师: 移动电话: | |||
□化工组 指导教师: 移动电话: |
参赛单位(院、系)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首届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
化学组参赛指导教师与参赛候选学生名单
参赛学校 | | 指导教师 姓 名 | | 手机 | | |||
E-mail | |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18 | | | | | ||||
19 | | | | | ||||
20 | | | | | ||||
*备注:每组限候选20名。
参赛单位(院、系):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首届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
化工组参赛指导教师与参赛候选学生名单
参赛学校 | | 指导教师 姓 名 | | 手机 | | |||
E-mail | |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6 | | | | | ||||
7 | | | | | ||||
8 | | | | | ||||
9 | | | | | ||||
10 | | | | | ||||
11 | | | | | ||||
12 | | | | | ||||
13 | | | | | ||||
14 | | | | | ||||
15 | | | | | ||||
16 | | | | | ||||
17 | | | | | ||||
18 | | | | | ||||
19 | | | | | ||||
20 | | | | | ||||
*备注:每组限候选20名。
参赛单位(院、系):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章程(试行)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是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主办的大学生学科竞赛。
举办本竞赛的目的在于加强学生的化学、化工实验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训练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我省化学、化工实验教学水平和质量,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建立一个反映大学生实验动手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的平台。
第二条 原则
本竞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竞赛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组织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省高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人和部分专家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每届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8人,及顾问若干名。主任由承办学校校领导,副主任由省教育厅高教处、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负责人与承办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组织委员会职责
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基本要求和竞赛规则、实验安全总则和竞赛须知;审议、修改竞赛章程;通过竞赛实施细则;审定评委会成员名单;审定获奖名单;审议下届承办申请;议决其他未尽事宜。
第五条 承办学校职责
承办学校负责成立考务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负责命题、评分标准制订、监考、阅卷、评分等与竞赛有关工作,向组委会提供当届竞赛情况分析和竞赛总结。
第六条 组织运行模式
竞赛由江苏省教育厅高教处指导,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主办,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和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协办,相关高校轮流承办,每两年举办一届。竞赛实行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的模式。
第三章 竞赛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参赛单位及对象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为基本参赛单位,参赛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参赛选手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各参赛学校可在积极组织相应的群体性校级实验竞赛,选拔培训优秀人才参加省级竞赛。
第八条 报名与参赛队员确定
报名:各高校于竞赛前四十天向组委会各提供20位学生的名单参加化学类和化工类竞赛的抽签。
参赛队员确定:竞赛工作委员会随机从各组中抽取3名队员作为参赛队员,并于竞赛前20天通知各参赛学校。
第九条 竞赛方式
竞赛分化学和化工两组。竞赛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实验操作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30%和70%。
各组选手的笔试试题相同。化学类实验操作题按照3人一队分别抽取无机与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和有机合成与表征三类考题中的一个;化工类实验操作题按照3人一队抽取,3位选手协作完成,该队的实验操作分作为各个队员的成绩计入各自的总成绩。有关抽签由参赛选手进入实验室前抽签确定,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第十条 竞赛内容与要求
化学组与化工组竞赛内容分别与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化学、化工学科教学要求一致。竞赛题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与应用背景,且能对教学内容和课程改革起一定的引领作用。题目的难易程度既考虑一般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和创新的余地。
第十一条 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原则定于双数年的
第四章 奖励
第十二条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竞赛奖,分别按相应参赛选手总数的15%设一等奖,25%设二等奖,40%设三等奖,20%设竞赛奖。并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学校。由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和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颁发获奖证书。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竞赛经费原则上以赛养赛:适当收取竞赛报名费,接受企业和社会团体资助,省教育厅适当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归竞赛组织委员会。
江苏省大学生化学化工实验竞赛组委会
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
江苏省高等学校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
200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