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0〕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有关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研〔2007〕4号)文件精神,江苏省决定开展“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2010年度项目遴选工作,继续实施“江苏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为做好我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附件2内含)要求申报。
二、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与相关要求:
1.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2门(曾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的不再申报)。
2.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1项。
3.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名额不限。
4.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2门(曾被评为立项课题的不再申报)。
5.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17项。
6.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篇。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限于从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进行。首先评选出不超过12篇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然后按照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指标,从中推荐5篇参加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由学校奖励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被评为江苏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由教育厅另行表彰和奖励。
申报优秀论文须由论文指导教师本人推荐(特殊情况经研究生处同意可改由导师组其他老师推荐),且要求已有论文评议成绩(含答辩前专家评阅、学校盲审及省学位办抽检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指导教师应对论文的科学性、真实性、学术规范性、学术水平作出承诺。导师组要确保上报的论文达到优秀水平。申报者应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内含)。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有关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会同导师组在本单位开展初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申报者认真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内含)。
三、关于推荐申报材料的要求
1.上述各类申报材料,均应按省教育厅苏教研〔2007〕4号、苏教研〔2010〕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加以规范填写和整理。
2.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后,务必在5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联系电话:83403082,联系人:杨利华。
3.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3。
四、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评选办法的有关说明
根据需要,有关项目需现场答辩。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
2. 相关表格及要求
3. 材料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