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安排,现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全校4月4日—6日放假。其中,4月4日清明节(星期六)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放假前,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学院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3-24浏览次数:239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清明节将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安排,现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全校4月4日—6日放假。其中,4月4日清明节(星期六)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放假前,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