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教育部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2009]14号
各高等学校:
日前,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详见附件一),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申报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项目与申报要求
(一)第四批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1.推荐项目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已于2008年采用“一次性择优遴选,分年度推荐建设”的方式,确定了2008年-2010年(第三批至第五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项目,其中2009年(第四批)推荐项目共计32个,详见附件三。
2.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一式5份);
(2)《高等学校“第四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
(二)国家精品课程
1.遴选范围与推荐数量
(1)今年推荐国家精品课程从2006年以来的省级精品课程中遴选产生。
(2)教育部分配给我省2009年国家精品课程推荐限额为85门,其中本科69门,高职高专16门。“985” 高校限报6门,“211”高校限报4门,博士授权高校限报3门,其他本科院校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限报2门,其他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门。
(3)优化精品课程布局结构。同一所高校请勿推荐同一学科专业两门及以上精品课程,部分已入选较多的本科课程今年暂停申报。详见《2009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名单(本科)》。
(4)除我省推荐外,学校应积极争取通过有关教学指导委员会或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推荐,力争我省有更多课程参与国家精品课程的竞争。
2.推荐程序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从申报课程中择优推荐,网上公示推荐名单,向教育部正式推荐。
3.报送材料
(1)《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将电子文本发送至jsjpkc@126.com,同时提交学校盖章的书面文本一式2份。
(2)《2009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分本科与高职高专)。由课程负责人通过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并提交电子文档,同时提交书面文本一式10份。
课程申报表、汇总表、分类体系、课程录像制作标准等详见附件二。
(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示范中心从省级示范中心中择优推荐申报,可以是已列为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也可以是2009年推荐申报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实验教学中心,每校限报1项。推荐时请从全省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学校类型与学科特点,力求形成最佳的专业布局。
申报材料与要求、遴选推荐办法等详见《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国家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7号)
(四)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推荐范围与限额
各本科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每校申报不超过1个。
2.申报材料
《2009年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一式3份)
(五)国家级教学团队
1.推荐数量
教育部今年将评审、资助国家级教学团队300个,分配给我省推荐限额为29个,其中本科24-25个,高职高专4-5个。
2.申报条件
2008年以来的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含2009年),可推荐申报2009年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3.推荐程序
省教育厅将依据国家级教学团队推荐条件,按教育部下达我省限额,结合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团队评审进行择优推荐。
4.申报材料
(1)申报2009年省优秀教学团队的,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9号)要求提交材料,不需重复申报。
(2)2008年省优秀教学团队,如申报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需根据苏教高[2009]9号文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一式15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文档请发送jsjxtd@126.com)。
(六)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推荐范围与限额
各本科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其中“211工程”学校申报限额2门,其他学校申报限额1门。 请各本科院校积极申报。
2.申报材料
(1)《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3)《2009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以上材料均一式2份。
(4)光盘一式一份。光盘内容包括:① 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rm格式,不超过50MB);②汇总表、联系人信息表与申报表的电子文档;③其他所有上报材料的电子文档。
二、其他事宜
1. 各项目报送时间与方式
国家精品课程与国家教学团队:请于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国家精品课程请于5月5日至20日间完成网上申报。
国家级特色专业:请依据附件三名单于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请于5月10日至15日,按照苏教高〔2009〕7号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报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请于6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另抄送1份给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在质量工程网站“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栏目上注册用户(一个申报项目注册一个用户名)并上传申报书电子版。
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请于5月31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光盘1份寄至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另抄送书面申报材料1份给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同时登录质量工程网站“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栏目填写申报表和其他材料,并提供课程网站网址链接。
2.有关文件、申报表格以及申报指南可在以下网站上下载:
江苏教育门户网站(http://www.ec.js.edu.cn)
质量工程网站(http://www.zlgc.org)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上申报系统
(http://jpkc.seu.edu.cn/ec_report)
3.请各校高度重视教育部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推荐材料,精益求精,突出重点,强化特色,确保在全国平台上的竞争优势,确保推荐项目的命中率。尤其是学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凡符合条件的均应积极申报,以此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整体实力与综合竞争力。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电子邮件:jszhuanye@126.com。
附件:1.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含有关项目申报指南,请上网下载)
2.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汇总表、分类体系、课程录像制作标准(请上网下载)(如果下载出现乱码,请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保存类型选择“所有类型”,文件名后缀改为 .rar , 然后选择“保存”)
3.2009年(第四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项目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