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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培养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一批校级重点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1-26浏览次数:536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校决定继续遴选建设一批重点课程。现将第十一批校级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已经过规范化课程建设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课程主持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且系统主讲过该门课程至少一遍以上。
  3.已获得过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在各有关教学单位初评的基础上推荐上报。
  2.申报课程须符合重点课程建设的基本标准(见《徐州师范大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徐师大教〔2004〕38号)。
  3.重点课程须建成网络课程,要求申报课程开放课程支撑网站,课程网站原则上以“天空教室”为建设平台。
  4.课程支撑网站内容丰富,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试题(卷)库、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及其他课程建设成果等课程建设资源,原则上需提供课程负责人不少于2课时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申报材料
  1.《徐州师范大学重点课程申报表》(附件1)纸质文档一式2份,须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课程网站。校级重点课程采用网络评审方式遴选,申报课程须开通课程支撑网站,作为重要评选材料。
  四、申报时间
  各单位请于2010年12月20日之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yk@xz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朱玉山,电话:83403041。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择优推荐上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