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说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精神,请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制定好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打印件盖章后送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同时将相应电子版Email至pyxw@xznu.edu.cn,联系电话:83403082。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