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决定评选校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37号)、《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3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
1.优秀研究生的推荐名额为所在学院10、11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名额不超过所在学院10、11级全日制在籍在读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20%;上报人数控制在研究生总人数的4%以内。
三、要求
申报同学,请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在填写科研成果时,填写信息务必和支撑材料所有信息保持一致,如题目、作者排名等,同时按照申请表填写信息将材料排序。具体格式,请参考往年范例。
三、申报时间
根据评选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2),确定推荐人选,请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