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我校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成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工作的通知》(苏教研〔201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以下简称“宣讲教育”)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宣讲教育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引领,以宣讲科学精神、科学道德、科学伦理和学术规范为主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校第九届研究生学术节相结合,引导全体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新上岗的研究生导师、新入职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风的维护者。 二、工作安排 1.学校层面 11月份召开全校宣讲教育大会,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作宣讲报告;在《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报》开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专栏;举办研究生“坚守学术诚信,弘扬优良学风”大型签名活动;发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参考大纲等材料;结合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编发宣讲工作简报。 2.学部(学院)层面 各学部(学院)要全面启动和开展主题鲜明、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宣讲教育活动。要结合校第九届研究生学术节活动,邀请品德高尚、造诣深厚、为人师表的知名专家做专题讲座。11月30日前,所有研究生导师应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开展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主题谈话。 请各学部(学院)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宣讲教育活动方案报送研究生院。 三、工作要求 1.务求实效。开展宣讲教育活动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宣讲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2.确保全覆盖。各学部(学院)要把做好普遍性宣讲教育作为基本要求,确保实现全体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新上岗研究生导师、新入职教师和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全覆盖,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全覆盖工作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 3.实现“两个结合”。将集中宣讲教育与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查处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科学道德诚信教育的有效模式,建立宣讲教育的长效机制。 4.加强宣传和总结。各学部(学院)要及时向研究生院通报宣讲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宣讲教育活动信息,扩大宣讲教育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力。 宣讲教育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重点突出本单位宣讲教育的特点、成效和社会影响,并于12月1日前将宣讲教育工作总结及《2013年研究生参加宣讲教育统计表》(见附件)、《2013年宣讲教育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013年宣讲教育活动汇总表》(见附件)以及宣讲教育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报告讲稿、报告演示文稿(PPT)等相关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联系人:李冲联系电话:83403681 电子邮箱:lichong@jsnu.edu.cn。 附件:宣讲教育统计表.doc
江苏师范大学 2013年10月16日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10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