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3〕140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3〕53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师大研〔2013〕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师大研〔2013〕32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我院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排序办法:
通过两轮评审分别产生等额和差额推荐人选。
第一轮评审,将申请人按综合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数量,上报等额推荐人名单。其余申请人进入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科研成果分重新计算,仅计算第一作者(含外单位合作的等同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成果。将申请人按综合分数高低重新排序。根据学校下达差额推荐名额数量,上报差额推荐人名单。
三、综合分数计算细则:
申请人综合分数由科研成果分(70分),学习成绩分(20分),综合测评分(10分)构成,满分100分。科研成果需为研究生期间获得,且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科研论文需正式出版或获得doi序列号。专利需获得授权。
1、科研成果分
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分由最大值归一化获得。具体计算方法是:
SRi=70*(Ni/Nmax)
i申请人序号
SRi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分;
N原始科研成果分;
Nmax当年申请人中原始科研成果的最高分。
原始科研成果分(N)=科研论文分(K1)+授权专利分(K2)+科研奖励分(K3)。
科研论文分(K1)
K1=∑sifiRi
i为文章数目(下同)
s为作者排序分:第一作者(含外校合作的等同第一作者)s=1;导师(含合作导师)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s=0.8。
f为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
R为发表刊物分区分值,1区500,2区300,3区200,4区80。
计算举例:某同学在Organic Letter发表一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和一篇Tetrahedron Letters的第二作者论文(第一作者为导师),则其K1值计算为:
K1=1×5.862×300+0.7×2.397×200=2094.2
授权专利分(K2):
K2=∑sifiPi
s为发明人排序分: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的第二发明人s=1;其他发明人s=0;
f为专利类型分:发明专利f=1;实用新型专利f=0.25
P为专利分值,P=400
科研奖励分(K3):
K3=∑sifiPi
s为获奖者排序分:第一s=1;第二s=0.7;第三s=0.5;第四以后不再计算;
f为获奖级别分:国家级一、二、三等f=1,0.9,0.8;省部级一、二、三等f=0.8,0.5,0.3;厅市级一、二等f=0.3,0.2
P为获奖分值,P=2000
注意:同一申请者只计算一项最高级别奖项;
2、学习成绩分:已修所有课程平均分的20%为学习成绩分。
3、综合测评分: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10%为综合测评分。
四、办法所提算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涉及到的影响因子为《期刊引用报告》(JCR)公布最新数据;所提分区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年度分区表(大类)为准。每篇文章、专利只能用于一人次申请。
五、未尽事宜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苏师大研〔2013〕32号)执行。
六、本办法由江苏师范大学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邢蓓蓓;联系电话:835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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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