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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转:苏师大研〔2014〕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5浏览次数:438

各研究生培养学部(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评选结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3〕21号)《关于公布2013年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3〕20号),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现将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2013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二、评审程序
  1.校级一般项目的结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文公布。
  2.省项目及校级重点项目的结题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单位对拟结题项目进行初评后,按要求汇总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1.根据项目类别,校级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其中重点项目应附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
  2. 省级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导师与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校外专家)的评审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结题。
  结题报告书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成果简况表、相关成果复印件可与结题报告书合并装订。
  3.提交的成果必须与申报立项书的预期成果相符,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手稿,已发表论文须提供原件。其中江苏省级项目及校级重点项目的结题成果,要求申请人提供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我校核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以上(论文须标注“此课题受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或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资助”等字样)。
  4.各单位须于5月18日前将结题报告书(重点项目和省项目,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同时将《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重点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结题成果汇总表》及《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一般项目结题评审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至wanggf@jsnu.edu.cn。联系人:王高峰,联系电话:83500192。
  四、其他
  1. 一般项目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经研究生院批准可申请延迟至项目负责人申请硕士学位前;省项目及校级重点项目应在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可申请延期半年。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要提交延期报告。
  2. 本文件所涉及的表格均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网址:/s/48/t/577/p/1/c/1416/d/1430/list.jspy 
江苏师范大学
 2014年4月24日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