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11〕7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09级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
优秀实习生的推荐名额为所在学院2009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25%以内。
三、上报材料:
1.实习记录
2.实习鉴定表
3.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4.优秀实习生汇总表
四、申报时间:
根据评选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附件1),并于5月13日前报至学院208室,《优秀实习生汇总表》(附件2)发至xznu001@xznu.edu.cn。
联系人:魏永俊,联系电话:83403166
附件:
1. 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2. 优秀实习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