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录72名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阜宁县2013年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二寸同底免冠照片,于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依据招聘岗位要求,考试以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毕业生于2013年4月底前到招聘学校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层次、学位、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条件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同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87238524(县纪委)。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站、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阜宁教育人事网查询。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