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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6-02浏览次数:169

 

各有关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会议通知,《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于5月20日发布并开始受理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把江苏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这个总目标,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发挥党和人民事业思想库作用,着力推动文化强省建设,为促进科学发展、加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持。
  二、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和省委十一届三、四次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江苏发展新阶段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深入研究阐释江苏“两个率先”中的重大实际课题,深入研究阐释江苏特色的基础理论。申报课题须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新的进展,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要着眼于当今世界发展和新的时代特点,立足于当代中国国情和江苏省情,注重研究我国尤其是江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着力推出重大成果。
  三、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可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课题指南》带△号的课题。申请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承担和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主要用于扶持青年研究人员,申报者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下,申报的课题包含在《课题指南》范围内,不单独设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4万元、2万元、2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可到省规划办网站http://jspopss.jschina.com.cn查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全省立项数为200项,其中重点项目约30项,自筹经费项目50项。自筹经费项目只用于基础研究项目,应用对策研究项目无此项。
  四、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15个学科门类,所有学科门类的申请书都要根据研究内容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门类,自行选择相关学科门类进行申报。研究内容不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的,申报者可申请自选题目。
  五、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选题,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选题(指南中带※号的课题),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六、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一般在一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且只能为)研究报告。
  七、申请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国家、省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暂缓结项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新项目。
  八、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九、鼓励科研单位联合党政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攻关,提供配套课题经费。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的协作攻关课题优先立项。
  十、本年度对申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异地(外省)专家通讯初评和会议集中复评相结合的办法。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项目评审补偿费(含微机录入费)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每项为150元,一般项目为100元。
  十一、获准立项的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必须为省社科基金《成果要报》采用刊发,才能结项。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其它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今年首次规定),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样书2套。
  十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可请相关专家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初审,并要求申报人根据初审意见作相应修改后提交。科技处在汇总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向申报人反馈修改建议,申报人须认真听取和吸纳专家建议和意见,对申报书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提高申报质量。
  十三、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见附件, 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我校受理申报最后截止时间2008年6月10日。申报人须将申请书及《活页》一式4份(1份原件、3份复印件)报送文科科研管理科。联系人:许远远;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