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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开展科研机构登记和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6-02浏览次数:182

 

各有关学院、校直属科研机构: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机构管理,了解掌握我校科研机构设置和运行状况,根据科技处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校、院属科研机构登记和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调查范围
  1.已批准设立的校属科研机构(包括2008年立项建设的校重点实验室);
  2.各学院已发文正式设立的研究机构(院属);
  3.各学院2008年拟申报或拟设立的校、院属科研机构。
  二、登记、调查内容
  1.已批准设立的校、院属科研机构涉及的调查登记事项包括:(1)研究机构概况;(2)依托学科学位点及研究方向设置;(3)研究机构人员构成(包括负责人及主要成员,技术支持及管理人员);(4)研究机构运行状况、下一步工作设想及相关工作建议。
  2.拟申报或拟设立的校、院属科研机构摸底调查事项包括:(1)拟设研究机构名称;(2)拟设研究机构负责人;(3)依托学科学位点及拟设主要研究方向。
  三、登记、调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1.已设立的校、院属研究机构填写《徐州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调查登记表》(一式1份,见附件1),拟申报或拟设立的校、院属科研机构以依托学院为单位,填写《徐州师范大学拟设科研机构摸底调查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
  2.为扩大我校研究机构影响,充实校园网有关栏目的内容,请校属研究机构在填写《调查登记表》的同时,一并提交《研究所(院、中心、重点实验室)简介》(1份),内容包括:研究机构设置时间及历史沿革,机构人员结构,依托学科、学位点及主要研究方向,研究特色及标志性成果、历任负责人等,字数一般为 300—500字。
  3.上述各类材料请于6月5日前提交科技处。联系人:孙传红,电话8227,Email: sunch@xznu.edu.cn。
  4.科技处从即日起将走访部分学院和科研机构了解情况,6月中、下旬组织召开部分校属科研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6月底完成我校科研机构登记调查总结报告,为修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机构管理提供依据。
  请有关学院和研究机构负责人给予支持和配合。如果有其他建议和要求,可另行书面报告提交。
  此项工作结束后,科技处将按《徐州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徐师大科〔2003〕12号)拨付2008年度科研机构补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