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中心:
200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应用类科技成果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应用类科技成果。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成果在江苏地区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
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是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江苏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取得的成果;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我国公民。
2.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连续两年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未获奖的成果(含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3.凡在上年度评审结束后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须隔年申报。
4.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方面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5.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采用网上评审。今年的申报软件将采用新版本,请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材料下载栏目(www.jstd.gov.cn)或我校科技处网站上自行下载2009版科技进步奖申报系统。老版本同时废止。
2.推荐材料由《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组成。附件材料包括反映该成果创新性的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论文。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提供成果取得实际应用两年(即关键技术应该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开始应用)以上的确切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有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技术转让协议等。基础类科技成果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是2007年2月28日之前发表,并附上论文检索结论和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附件材料均需扫描、粘贴在《申报书》正文后面,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3.2009年度的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15个专业组(详见附件)。请按申报成果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专业组,并在《申报书》首页正确填写所属学科评审组名称和代码。基础类科技成果按照应用前景选择相应的学科评审组及代码。《申报书》首页上完成单位的名称书写必须与加盖的公章一致。
4.《申报书》及其附件构成完整的电子版推荐材料。纸质推荐材料由电子版系统打印,一式3份,其中一份的附件材料应是扫描前的原件。纸质推荐材料不需另加封面,竖装,纸型为A4,左边装订,字型不小于5号字。
5.凡申报2009年度省科技进步奖项目,须同时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进行填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5.0]可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www.jstd.gov.cn)或我校科技处网站上自行下载)。
请申请者将“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电子版(不需要纸质材料)连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材料(纸质材料与导出数据)于2009年6月4日前报送至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院办,联系人:缪小青;联系电话:83403165;电子信箱:hxxjw@xznu.edu.cn。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