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研究机构: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10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的范围和依据
验收范围为完成时间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二、项目验收程序和材料
1.项目验收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第五章规定组织实施。
2.申请结题者请填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1份,代表性研究成果一式1份并装订成册。
3.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4.各单位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3)一式1份。
三、验收工作中其它事项
1.对于预定完成时间在2010年12月底,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延期报告写明项目进展状况、存在问题、延期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等,并由本人签名,所在学院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校科技处审核。
2.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有关结题验收材料,所有材料请集中于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