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的申报和结题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申请
1.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2010年12月发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11年度项目指南》)引导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具体情况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
2.201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工作,自
3. 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非集中接收申请期受理的其他类型项目,将在受理申请前另行公布指南。
随时受理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请避开集中接收申请期提交申请。
4.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1年度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并提交所在学院及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5. 申请人应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11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或校科技处网站下载。申请人应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2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 申请材料应通过科技处统一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二、关于项目结题申报
1. 2010年底资助期满应结题的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提交电子文件和2份纸质原件。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2. 项目负责人须在
3. 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具体使用说明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的通知。
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必须在线填报。
三、关于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 在研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请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原件2份。
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必须在线填报。
项目负责人须于
未尽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联系人:李宗芸、夏雯,联系电话:8229、8232,电子信箱:kjc@x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