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2011年度我校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徐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第六条中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特色,有较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并具有承担市以上科研任务的能力;
2.拥有学风严谨、组织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及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学术水平高的科技创新队伍,创新团队人员应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科技人员应不少于3人;
3.申报单位应拥有3项以上国际、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专利),承担过纵向和横向课题,具有产、学、研结合的基础;
4.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能提供保证市重点实验室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资金、技术支撑、实验条件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等后勤保障。
5.有相应的场地、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其中,科研用场地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价值200万元以上。
二、 注意事项
重点实验室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须填写《徐州市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附件3),书面材料(A4纸正反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共建单位公章,报送至科技处办公室(静远楼1803)。请同时报送申请书的的电子版。
2.受理时间: 2011年9月23日前,逾期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联系人:乔亏;联系电话:83536266(6266);电子信箱:kjc@xznu.edu.cn。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