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研工作进程安排,2011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院科研统计工作,逐步建立科研人员电子档案,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1年科研统计工作作以下要求,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本项工作:
一、统计时间范围
1.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2.补录2010年度未统计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要求
1.只统计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2.统计成果范围包括: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艺术作品,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专利;获奖科研成果等。
3.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4.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成果,其他情况不统计。
5.已发表的论文,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被转载、复印的刊物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6.专著、编著、教材只统计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7.作者必须提交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打印的凭单或科研成果原件作为统计的依据。如果是SCI、EI、ISTP等权威刊物发表收录的论文,需本人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2011年度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提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姓名-成果名称(论文可标为:姓名-刊物名称),学院将建立个人科研成果电子档案。
2.所有统计成果,须经科研负责人员核对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否则对应成果不能被归入年度科研成果汇编,直接影响科研成果奖励。
3.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各位老师仔细查看汇总表所设置的“批注”内容,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录入。
4.今年的成果统计启用“徐州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外网请用反向代理),采取各学院、各直属业务单位统计,科技处审核的办法。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技处乔亏。
5.请各位老师将材料发送到:weiyongjun200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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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