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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做好2012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文艳发布时间:2012-03-20浏览次数:156

各相关学院及研究机构:

2012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12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转发。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

  推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一般项目)具体分为以下十个方面

  (一)支持新兴产业项目培育、传统产业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及大学生创业科技项目;

  (二)支持农业优良品种培育与引进、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及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建设;

  (三)支持资源开发综合示范、节能减排技术研究示范,环保、建筑节能、公共安全、医疗等关键技术研究,体育、优生优育、人口与健康技术研究;

  (四)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技术研发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建设水平;

  (五)支持具有较高成长性的民营科技型企业自主科技创新项目,及中小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六)支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七)支持各类提升自主创新的科技合作及创新载体建设;

  (八)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各类应用研究和软科学研究;

  (九)支持各类成果转化与联合开发技术创新项目;

  (十)支持前瞻性软科学研究。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为徐州市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鼓励企业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已建有产学研联盟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经营状况良好,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配套资金及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时间。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符合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本年度指南支持领域。

2、工业项目要求产品明确,具有自主品牌,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项目实施期结束后能进入中试或小批量生产,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3、优先支持在大学生创业园、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园区和基地内注册经营的企业;优先支持近年有发明专利、R&D投入较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申报的项目。

4、项目实施周期及产出: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实施期内,一般工业项目产生的受理专利不少于5件;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产出的受理专利不少于3件;高校、科研机构承担的项目受理专利不少于3件。

5、凡有产学研合作内容的项目,必须在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上填写校企联盟登记表。

  三、项目申报材料
  (一)所有项目申报人要认真填写并网上提交项目信息表和《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按计划项目分类填写)。材料填报格式请从徐州科技信息网查看和下载。申报人进入网站后,登陆“徐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填报申报材料。

  (二)本辖区、本部门申报计划项目汇总表和分类计划汇总表各1份及电子版。

  (三)所有申报材料均按封面、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有关附件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请各学院统一于41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报送至学院2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待通过学校评审后,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四、限报事项

  (一)同一申报单位不能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在同一年内申报多个市级计划项目;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工商登记2年之内的新建企业除外),应具有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否则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三)有在研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计划;

  (四)未按照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及时办理项目验收及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类项目单位,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申报;

  (五)3年内有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被中止、撤销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类项目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   

  (六)我校申报项目限额见下表。
2012年徐州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限额表
  单位:项

主管部门及单位

农业项目

工业项目

社发项目

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科技合作项目

知识产权

软科学

重点

一般

综合示范

生物医药

其他

平台

研究院

实验室

产学研

合作

师大科技园



3



2

1







本科院校


2



2

3

1

1

1

1

1


4

  备注:申报指导性计划项目,本科院校10项。
  附件:关于下发《2012年度徐州市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