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及直属业务单位:
2012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本次结题按照《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徐师大科〔2008〕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还将参照各《项目任务书》的相关承诺。
二、验收项目范围
2009年立项的各类校科研基金项目,以及2008年延期和2010年已经完成的校科研基金项目。
根据项目任务书,应在2011年底结题、但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一并结题。
三、结题提交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1份;
2.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徐州师范大学或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复印件1份。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其中成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三)填报《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四、报送要求
请将材料汇总后报送学院208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6日,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weiyongjun2002@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