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结题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结题、年度进展报告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2年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接收
1. 自然科学基金委201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
2.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
2.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技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我校项目申请时间安排
时间 | 内 容 | 责任人 |
| 各单位(学科)的专家论证。 | 院长、科研副院长 科研秘书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版,一式1份,正反面打印)报送科技处1806室。 | 科研秘书 |
1月14-15日 | 科技处组织专家审核及反馈意见。 | 科技处负责人 各项目申请人 |
| 各单位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填写《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 科研秘书 |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版,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及电子文档,终版)及《形式审查明细表》报送科技处1806室,科技处进行查重及形式审查。 | 科研秘书 |
| 科技处正式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 科技处 |
二、项目结题
1. 2012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 项目负责人须在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处在线审核的方式;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提交;科技处将按照《条例》等要求,通过ISIS系统对进展报告进行审核,并于
提醒:学校要求的上报材料节点(不包括网上填写直接节点),请各位老师提前两天报送学院208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
未尽事宜请向科技处咨询。
联系人:李宗芸、杨利华
联系电话:8229、8232
电子信箱:kjc@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