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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转: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31浏览次数:103

各有关学部(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校将对在研的省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一、中期检查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2年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等。年度进展报告一式3份,于2013年11月15日前交至静远楼1806办公室。

  二、结题验收

  1、验收项目范围为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的产业化项目,验收工作按《项目合同书》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2、项目结题一般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表,科技处审查后报省教育厅。提交的验收资料包括:项目验收申请表、验收专家组建议名单、项目合同书、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研发工作总结、项目研发技术报告、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的项目验收。验收工作应根据《项目合同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项目完成的水平与质量进行验收评议。专家组组成人员至少应有5名外单位同行专家。

  3、材料要求:《验收申请表》一式3份,代表性成果2套;验收证书一式6份(待正式验收通过后再提交)。所有材料双面印刷,不装订,待教育厅审核后再装订。请项目负责人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交至科技与产业处。

  4、结题流程: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申请表》——到财务处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盖财务专用章——学校审核——省教育厅审核——组织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证书——省教育厅审定,对验收证书编号。

  三、其它说明

  终止或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报送终止或延期报告,并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交至静远楼1806,电子稿(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项目基本信息表、验收和中期检查汇总表、项目成果汇总表)发至kjc@jsnu.edu.cn

  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83500232。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管理办法

  2.江苏师范大学省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一览表

  3.江苏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验收申请表

  4.江苏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基本信息表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6.建议专家名单

  7.验收和中期检查汇总表

  8.项目成果汇总表

  9.项目经费决算表

  10.验收材料封皮及目录模板

  11.江苏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验收证书

 

科技处

2013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可登陆:http://202.195.64.105/s/1/t/2/63/0a/info1564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