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5〕147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修订)》(苏师大研〔2014〕16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符合《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4年修订)》(苏师大研〔2014〕16 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我院研究生均可申请。
二、排序办法:
通过两轮评审分别产生等额和差额推荐人选。
第一轮评审,将申请人按综合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等额推荐名额数量,上报等额推荐人名单。其余申请人进入第二轮评审。
第二轮评审,科研成果分重新计算,仅计算第一作者(不含排位第二及以后的等同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成果。将申请人按综合分数高低重新排序。根据学校下达差额推荐名额数量,上报差额推荐人名单。
如有分数相同情况由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
三、综合分数计算细则:
申请人综合分数由科研成果分(70分),学习成绩分(20分),综合测评分(10分)构成,满分100分。科研成果需为研究生期间获得,且以江苏师范大学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或功能材料绿色合成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新入学研究生不受此限制)。科研论文需正式出版获得页码。三年级研究生的科研论文可以为DOI序列号。专利需获得授权。
1、科研成果分
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分由所有申请人科研成果分的最大值归一化获得。具体计算方法是:
SRi=70*(Ni/Nmax)
SRi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分;
i申请人序号;
N原始科研成果分;
Nmax当年申请人中原始科研成果的最高分。
原始科研成果分(N)=科研论文分(K1)+授权专利分(K2)+科研奖励分(K3)。
科研论文分(K1)
K1=∑sifiRi
i为文章数目(下同)
s为作者排序分:第一作者s=1;导师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或排位非第一位的等同第一作者s=0.5。
f为发表刊物的影响因子;
R为发表刊物分区分值,1区500,2区TOP400,其他2区300,3区200,4区80。
计算举例:某同学2013年在Organic Letters发表一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和一篇Tetrahedron Letters的第二作者论文(第一作者为导师),则其K1值计算为:
K1=1×5.862×400+0.5×2.397×200=2584.5
(示例影响因子及分区为2014年公布,并不适用实际计算)
授权专利分(K2):
K2=∑sifiPi
s为发明人排序分: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的第二发明人s=1;其他发明人s=0;
f为专利类型分:发明专利f=1;实用新型专利f=0.25
P为专利分值,P=400
科研奖励分(K3):
K3=∑sifiPi
s为获奖者排序分:第一s=1;第二s=0.7;第三s=0.5;第四以后不再计算;
f为获奖级别分:国家级一、二、三等f=1,0.9,0.8;省部级一、二、三等f=0.8,0.5,0.3;厅市级一、二等f=0.3,0.2
P为获奖分值,P=2000
注意:同一申请者只计算一项最高级别奖项;
2、学习成绩分:上一年度已修所有课程平均分折算为百分制后的20%。新入学研究生以过去四年专业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折算为百分制后的20%。
3、综合测评分: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的10%。
四、附则
1. 影响因子为《期刊引用报告》(JCR)公布的最新数据,分区(大类)及Top期刊以中国科学院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
2. 每篇文章、专利只能用于一人申请一次奖学金,如成果归属有争议则暂缓使用该成果。
3. 本办法由江苏师范大学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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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