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各班级加强各项常规工作管理,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根据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堂考勤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副班长负责、辅导员不定期检查;
2.当学校、学院对上课情况进行检查时,各班副班长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人数及未到人员名单,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旷课累计课时数达到一定数量,将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早自习考勤
1.早自习时间、地点
时间:早自习为每周一到周五早上7:30-8:00
地点:各班第一节课所在教室
2.早自习实行考勤制,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对无故缺席早自习的同学累计两次者和对迟到早自习的同学累计四次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综合测评扣5分;对于两次被通报者将取消该年所有评奖评优和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三、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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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四年八月十日